市直各部門、單位,各區財政局、發展改革委、生態環境局、市場監督管理局:
現將《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安徽省生態環境廳 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轉發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生態環境部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調整優化節能產品 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的通知》(皖財購〔2019〕215 號)轉發給你們,請遵照執行。
安慶市財政局 安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安慶市生態環境局 安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轉發關于調整優化節能產品 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的通知.doc
轉發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生態環境部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調整優化節能產品 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的通知(財購〔2019〕215).pdf
安慶市財政局 安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
安慶市生態環境局 安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
2019年4月10日